“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五天(含出发当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这是广州市工商局、消委会上周公布的专家点评“霸王”条款之一。
“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五天(含出发当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这是广州市工商局、消委会上周公布的专家点评“霸王”条款之一。相关条款被公布接近一周,南都 记者 走访获悉,部分有类似条款的旅行社仍未自觉作出修正。而多数受访的报团市民均表示,对“取消成团”的赔偿细则并不清楚。
旅行社未修改“霸王”条款
各间旅行社对于因乙方原因无法成团而取消出团的“提前通知时间”问题上有“五花八门”的规定,多数为提前5天或3天通知,部分线路更是仅“提前一天”,且绝大多数的中、小型旅行社的客服人员都明确表示,提前通知后不作任何违约赔偿。
相关条款被专家点评为“霸王”后,南都记者昨日再次走访发现,此前存在类似条款的旅行社并未进行自查自纠,所有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合同细则在这周没有被修改过。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工商局及消委会此次公布专家点评认为的“霸王”条款,并非认定这些条款便是违法,而是作为宣传,希望市民掌握这些条款为不合理,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作出判断,拒绝参团并向相关部门反映。
市民重行程多过重合同
条款已被明确点评为“霸王”,但有多少市民关注自己参团时的合同内容?
昨日下午,记者在体育东路的多家旅行社看到,不少前来报团的市民仅关注旅行线路安排,不会在报团前向工作人员提出先阅读合同的要求。
但想先看合同再报名也不容易。南都记者以市民身份向沿路6家旅行社提出“先看 旅游 合同、再决定报名”的要求,仅有广之旅及广东国旅愿意提供合同,其他几个旅行社均以网上可以查阅、暂时找不到等理由拒绝。南湖国旅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则明确表示,要报名参团才能看合同。
陷阱
明守规矩暗地“霸王”
不少旅行社参照《广州市旅游合同示范样本》设计旅游合同,却仅将合同作为“辅助”,口头告知消费者,一切承诺以行程单上的“约定”为准。
体育东路一旅行社以广州市旅游合同范本为参考,按照提前3天或以上、2天至1天及当天“提前通知”,分别赔付5%、10%、15%违约金。但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同时强调,尽管签订了旅游合同,但关于旅行社的一切承诺,具体还是以每个行程单上提及的“特别约定”内容为准。
旅游保险宣传单未如合同详尽
近日,陈小姐在参加一个境外旅游团时,通过旅行社购买一份旅游保险,其中包括行李损坏的赔偿。“因为行李损害时有发生,见其赔偿很高,我就买了这个保险。”陈小姐称,当初在看保险宣传单时,并不知道若要索赔,需要提供发票原件的相关要求。
旅程中她的行李被损坏,她在回国与保险公司谈赔偿时才通过保险的《服务保障项目说明》获知很多条件限制。尽管最后她找到发票获得赔偿,但她说,此后自己要多个“心眼”,会在买保险前向旅行社要求看相关保险的条款细则。
支招
遇“霸王”条款怎么做?
对于市民反映的“有理说不清”问题,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对于不公平条款的处罚最高罚款为3万元,但目前最大难题在于“取证”。以旅游业有关“拼团”、“人数不够成团提前5天通知免责”等条款,不少是口头告知。该负责人提醒,除了拒绝参团外,市民最好能在消费时就注意存证意识,然后向旅游局、市消委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