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金融危机余波未平,加上甲流肆虐,旅行社行业面临巨大的挑战。新《旅行社条例》出台规范竞争、政府退质保金扶持旅游企业、“十一”出境游价格下降人数猛增,从政策到市场、从国内到出境,里应外合,旅行社安度寒冬,迎来新机遇。
北京旅游局暂退旅行社2亿元质保金
国家旅游局去年11月份印发文件,为支持旅行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缓解经营困难,要求各地旅游部门在今年1月底向旅行社暂退50%-70%的质量保证金,暂退给旅行社的质保金周转使用期限暂定为两年。
根据北京市旅游局决定从1月7日至20日,集中办理暂退部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工作,暂退旅行社质保金金额定为:国际旅行社只经营入境业务的暂退40万元质保金;同时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暂退100万元质保金;国内旅行社暂退6万元质保金。当时预计暂退的质保金将达到2亿元。仅1月7日,市旅游局就为116家国际旅行社办理了暂退质保金,总额近7000万元。暂退的质保金周转使用期限为两年,即至2010年12月31日。
专家点评:质保金让旅行社过“寒冬”
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系主任张辉认为,暂退质保金的象征意义比现实意义更大,它传达出的是政府在金融危机中扶持旅游企业发展的一个积极信号,配合一系列的“组合拳”,确实让旅行社安然度过了“寒冬”。至于今后两年质保金归还之前会不会影响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张辉认为,今后两年是旅行社行业市场调整的两年,旅行社不会因为区区的质保金而降低服务质量,影响自己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