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级景区优惠奖补
(一)奖补申领需提供的材料:《A级景区优惠奖补申请表》、交易流水、游客入园实名名单(需登记游客身份证号码、入园日期、所购门票在出票系统中的相应编号、出票金额)、游客身份证复印件或照片打印件、门票票根。
(二)奖补申领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季度将以上申报材料及时提交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季度收集、汇总材料并负责审核,财政局负责安排奖补资金;
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拨付奖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按国库集中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奖补资金到企业。
二、旅行社游客招徕奖补
(一)奖补申领需提供的材料:《旅行社游客招徕奖补申请表》、旅游团队合同及行程表(按“一人一票”标准提供并加盖组团社公章)、游客名单(以实际购买景区门票并在金秀县内入住的人数为准,需登记游客身份证号码、进入金秀县及离开金秀县的日期)、游客支付团费的支付凭证或记录、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游客进入金秀景区的门票或团票收据、游客入住发票或收据。
(二)奖补申领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以批次为单位将以上申报材料及时提交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收集、汇总材料后负责审核,财政局负责安排奖补资金;
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拨付奖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按国库集中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奖补资金到企业。
三、星级旅游饭店、酒店、民宿游客入住奖补
(一)奖补申领需提供的材料:《星级旅游饭店、酒店、民宿游客入住奖补申请表》、交易流水、入住游客实名名单(需登记入住人员身份证号码、办理入住及退房的时间、住宿消费金额)、游客支付住宿费用的支付凭证或记录、住宿发票、代金券联票。
(二)奖补申领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每月将以上申报材料提交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月收集、汇总材料后负责审核,财政局负责安排奖补资金;
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拨付奖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按国库集中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奖补资金到企业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