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琴起源于阮,从唐代起从阮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的乐器,并获得月琴称谓,到了清代,琴杆缩短为琴颈,月琴才演变成现代的式样。《燕南小谱》记载:“西秦腔……其器……以胡琴为主,月琴副之。”《汉口竹枝词》中又有描述:“月琴、弦子、胡琴,三样和成绝妙音。”故有“老永善”之称的莲峰城雍正八年(1730年)至1951年为永善县城,作为县级文物的“莲峰城隍庙戏楼”建于道光二年,当地戏班演唱的大多是滇剧、川剧、花灯戏剧表演,作为各种剧种所需伴奏的传统二弦月琴,由剧班中的弹奏逐渐演变为闲暇人民娱乐月琴弹唱,历经二百多年的流转中,融入了更多的地方文化,形成了它独特的韵味。月琴,永善县汉、彝、苗族群众共同喜爱的弹弦乐器。历史久远,流传广泛,音色清脆,常用于独奏、民间器乐合奏、歌舞、戏曲和说唱音乐伴奏。月琴在彝族人民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无论是日常生活男女青年的谈情说爱,还是在节庆日子,都少不了月琴的弹奏。小伙子弹着月琴,而姑娘们则和着琴声,或拍手或拉手,跳出多种优美的舞蹈动作。弹琴者一人或数人边弹边跳,众人则随后围圈起舞。
月琴高音清脆、中音明亮、低音丰满,不仅可以独奏,也可以和其他乐器合奏,音色十分悦耳动听。月琴演奏以独特的民族特征和存在方式,有民族传统文化代表性,促进了人际之间的社会交往、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促进了人们身心健康。伍寨乡人民政府极其重视彝族传统文化,每年开展彝族传统文化节日,定期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培训,不仅增进了对非遗文化的深入了解,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同时提升了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认同感,增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意识。 伍寨乡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2005年列入永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2007年列入昭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永善月琴弹唱,2020年列入永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2021年列入昭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伍寨彝族月琴歌舞之乡,2005年列入永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同年列入昭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彭银发,2014年列入昭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同年列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杨秀德,2020年列入永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月琴不但是一件乐器,还是一件富有民族特色的精美工艺品、艺术品,其独特的外观造型和精美华丽的装饰给人带来一种感官上的愉悦。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增进民族团结、起着主要作用,并具有很高的开发利用价值。
来源:昭通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