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之前,全国统一的格式化旅游合同将全面实行。记者11月8日采访鞍山部分旅行社得知,目前我市已经实施市旅游局制定的统一旅游合同,旅游合同全国统一将更大程度地保护旅游者权益。
据了解,经过130多个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代表的共同商议,国内首个统一旅游合同框架确定。该《旅行社服务团队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出境旅游组团合同》、《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经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确定后,将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发布实施。
在上述三份全国统一格式化合同当中,对旅行社和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都进行了明确认定,其中对消费者意见最大的旅游购物明确规定:“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此外,合同首次对旅行社违约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还确立了设立游客出境急救保障卡等方面内容。
就全国统一旅游合同一事,鞍山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介绍说,早在一个月之前,鞍山各旅行社就已经实行市旅游局制定的统一旅游合同了。而就全国统一合同中“买到假货可由旅行社先赔”的条款,该负责人解释,我市各旅行社目前实行的合同中尚未对此有明确规定,但在旅游过程中并不建议旅游者盲目购物,而且如果遇到该种情况,只要旅游者保留购物凭证,旅行社也可以帮助其协商退货。该负责人还表示,全国统一合同的实施对旅游项目的细节描述更加明确,责任更加细致化,将更大程度地保护旅游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