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吴先生在旅游途中,客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9级伤残,而组织方上海某旅行社却推诿责任,以客车是异地旅行社安排的为由拒赔。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某旅行社应赔偿吴先生经济损失17.1万余元。
去年4月11日上午,吴先生等经上海某旅行社统一安排,乘坐重庆一辆大型客车自重庆前往万州,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撞上路边护栏后驶入边沟,造成1人死亡及吴先生等多人受伤。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死者、伤者无过错,均不负事故责任。经鉴定,吴先生构成9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四川某旅行社安排车辆运送吴先生等游客,是上海某旅行社提供此旅游服务的组成部分。上海某旅行社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作为终局责任人的四川某旅行社进行追偿。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