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国央企整体上市成为资本市场的热门话题。大多数专家认为,央企整体上市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包括有利于加快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和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等等。这些观点无疑是有道理的,但未深入到整体上市的本质。
中国央企整体上市的本质,必须从央企改革的全程中寻找。笔者的看法是,整体上市是中国国资委继央企改革“点”方案,即董事会试点之后,就推出“线”方案,未来必将出现更为有效的“面”方案。
2004年6月,国资委启动央企的董事会试点工作,并把外部董事选聘作为重点。李荣融主任认为董事会试点是搞好央企的“关键所在”,而笔者也于1月8日在早报撰文《外部董事制度撬动央企改革》,赞成把董事会试点作为央企改革的突破口。
央企董事会建设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北京一家咨询机构对此开展了专题调研,发现主要问题如下:董事会作用遭遇弱化;董事会经理层职权不清;董事长地位尴尬;外部董事作用有待发挥;专门委员会未能有效运行。该机构还对上述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若干建议。
央企队伍要精简
在今天看来,董事会建设只是央企改革的“点”方案,通过抓住董事会这个核心点来带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进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但是,在国有独资企业的形态下,董事会建设必然遭遇到“天花板”,仅董事会改革难以取得较好的成效。因此,要想董事会发挥真正有效的作用,必须为其创造出一个能够发挥作用的环境。这个环境就是现代股份制企业的高级形态——上市公司。
因此,今年初,国资委正式提出央企整体上市的思路和方案,并设定了两项硬指标:一是央企队伍从当前的157家,要在四年间,即到2010年缩编至80至100家,这意味着央企将呈现强者更强,弱者出局的格局;二是国资委要四年内培养出30至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整合是最快捷、最有效的途径。
相对于董事会建设而言,整体上市是央企改革的“线”方案,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多元化、公开发行股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引进职业化的专家董事等一系列“点”行动,本质是把央企目前的国有独资企业形态,改造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上市公司形态,为董事会建设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创造一个更为合适的组织环境。
央企改革从“点”到“线”并不是否定“点”式改革的成效,而是为进一步推进“点”式改革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在国有独资企业里,董事会作用的发挥始终是有限的;而在成为上市公司后,董事会发挥真正作用的机会要多些。
在肯定整体上市方案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应该看到面临的挑战。挑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央企本身不仅要做得好,而且还要“说得好”,引起投资者的关注和认同;二是央企领导人要有职业精神,不再视自己为“领导干部”,而是地地道道的职业经理人;三是国资委不再是单一股东式的“婆婆加老板”,而是大股东或大股东之一;四是建立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做到由股东大会聘董事,董事会聘高层经理;五是董事会要实现职业化目标。
上市公司虽然是较好的组织环境,但整体上市并不能解决央企的所有问题。在法制较为完善的美国,也会出现恩隆公司这样的事件。因此,在推进央企整体上市的过程中,中国国资委应该进一步考虑和设计央企改革的“面”方案。
[作者:韩方明]
[编者注:作者是旅居香港的投资银行家,中国全国政协委员]
[来源:《联合早报网》]